各实验室:
本学期已临近结束,为确保期末及暑期实验室安全,落实暑期实验室相关工作,根据《丽水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丽水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确保实验室安全。各实验室放假前要组织大扫除,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实验室内不得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1.实验室自查自纠(6月25日—6月27日)
2.学校现场检查(6月30日—7月2日)
二、做好暑期实验室开放申请工作
对暑期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室,由使用者(项目负责人)统一进入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实验室房间安全责任人通过后,再经实验室中心主任进行审核与汇总,未提前申请预约的实验室,一律不得开放使用。
三、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
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安排,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使用期间相关责任教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场,同时要加强使用过程的监管,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实验室安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暑期未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各二级单位放假前做好安全检查后贴上封条。学校将开展假期实验室安全抽查。
四、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实验仪器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查维修工作,及时排除各种故障及安全隐患;认真开展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保养等工作,以确保下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将《丽水学院2025年暑期实验室值班表》(附件1)电子稿和《丽水学院2025年暑期实验室开放申请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7月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行政楼108室办公室,电子稿通过钉钉报送刘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