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将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运行,请各二级单位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将组织人员对全校实验室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二级单位自查自纠(2月15日—2月19日)
2.学校现场检查(2月20日—2月21日)
二、检查要求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对各实验室安全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隐患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三、检查内容
(1)环境卫生管理:实验室环境卫生是否清洁整理,物品摆放是否整齐规范有序。
(2)气瓶管理:使用状态及使用记录是否正确,气瓶附件是否齐全,气瓶是否固定、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气瓶是否存在混放,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张贴。
(3)危化品管理:危化品数量是否超标,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有无双人双锁以及记录实时动态台账(每次出入库、取用管控类试剂后须记录该类试剂的剩余总量)。
(4)消防管理:灭火器、灭火毯的检查记录卡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等。
(5)生物安全管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存放是否符合规范、实验使用、销毁是否按规定做好记录。
(6)电子电器设备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开启前,按相关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