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已临近结束,为确保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严格落实实验室相关工作,根据《丽水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丽水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的要求,现将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确保实验室安全。各实验室放假前要组织大扫除,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实验室内不得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1.二级单位自查(1月7日—1月8日)
2.学校检查(1月10日)
二、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申请工作
对寒假期间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室,由使用者(项目负责人)于1月9日前统一进入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实验室房间管理员通过后,再经实验室中心主任进行审核与汇总,未提前申请预约的实验室,一律不得开放使用。实验室开放管理平台预约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三、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安排,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使用期间相关责任教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场,同时要加强使用过程的监管,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实验室安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寒假期间未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各二级学院放假前做好安全检查后贴上封条。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抽查。
四、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实验仪器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查维修工作,及时排除各种故障及安全隐患;认真开展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保养等工作,以确保下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单位于1月10日下午下班前提交附件2:《丽水学院2025年寒假期间开放实验室申请汇总表》和附件3:《丽水学院2025年寒假实验室值班表》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行政楼108室办公室,电子稿通过钉钉报送刘丹处。
附件:1.丽水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平台预约操作说明
2.丽水学院2025年寒假期间开放实验室申请汇总表
3.丽水学院2025年寒假实验室值班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