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97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浙高司函〔2024〕15号)《丽水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开展2025年元旦节前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检查时间
(1)各二级单位自查(2024年12月23日-25日)
(2)学校检查(2024年12月26日)
2.检查要求
1.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对各实验室安全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隐患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2.各二级单位要排查到每间实验室,做到所有点位无死角、全部要素无遗漏。
3.对排查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要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将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成势之前。
3.检查内容
(1)环境卫生管理:实验室环境卫生是否清洁整理,物品摆放是否整齐规范有序。
(2)气瓶管理:使用状态及使用记录是否正确,气瓶附件是否齐全,气瓶是否固定、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气瓶是否存在混放,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张贴。
(3)危化品管理:危化品数量是否超标,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有无双人双锁以及记录实时动态台账(每次出入库、取用管控类试剂后须记录该类试剂的剩余总量)。
(4)消防管理:灭火器、灭火毯的检查记录卡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等。
(5)生物安全管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存放是否符合规范、实验使用、销毁是否按规定做好记录。
附件: 1.2025年元旦节前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安排表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