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汤挺兵发布时间:2024-07-26浏览次数:16

各实验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教学科研设施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验室工作计划,决定开展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本次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入库排序,后续根据实验室建设资金(含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和其他实验室建设资金)拨付情况立项建设。

二、工作流程

1. 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全面的进行项目规划、组织材料撰写,同时进行论证并排序。

2.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完成材料初审后,根据各建设单位排序结果组织专家评审。

3.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根据评审结果,进行项目建库。

4. 根据学校总体规划,以项目库为主要依据进行项目正式申报。

三、项目申报范围和类别

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范围共分五类,包括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根据学校安排,优先支持满足人才培养要求的基本实验条件建设项目,如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专业认证、重点发展专业和新专业建设必需的实验室项目建设、原有实验室设备更新完善等;优先支持学科发展必须的条件建设,如硕士点建设学科基本条件建设等。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等软性项目暂停申报。

四、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1. 申报材料:所有申报项目先按照附件1中的统一格式填报申报材料,不区分财政项目或其他资金项目,后续评审建库后,再根据最终确定的项目分类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1。

各二级学院(单位)组织论证排序,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1)。

2. 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了解校内现有相关设备及其使用情况,所有项目申报计划中凡需购置单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和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软件,需提交《丽水学院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详见附件1),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将统一组织专家对所购设备或软件进行合理性、必要性论证。

3. 项目负责人要对计划采购的设备做好市场调研,确定设备的型号规格,比较准确地了解设备市场价格,填写《项目产品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市场调查表》(详见附件1)。

4. 落实项目场地,填写《丽水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场地落实情况表》(详见附件1),要求各相关部门签署意见,未落实场地的项目不予受理。

5. 各类项目申报相关材料请务必下载附件中的最新表格填写。

6. 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项目计划表、绩效目标表、市场调查表提交电子稿,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书、场地落实情况表和申报汇总表提交电子稿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稿。所有材料由医学院实验中心统一收齐后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项目应严格按照开支范围申报预算,一般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实验教学设备购置、教学软件购置及实验室环境条件改造。各类项目中“实验室环境改造费”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经费的5%

2. 区分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与家具,严禁将空调、家具等通用设备列为专用设备采购,严禁将工程项目列为设备采购项目,耗材(包括线材、辅材等)、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纳入设备成本,不得单采购通用设备(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2,通用设备价格不得超过文件规定的上限。

3. 对项目中涉及的有毒有害、辐射、激光、生物安全等及对环保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应提前咨询相关管理部门,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管理规定。

4. 各科研机构单位需依托相关二级学院进行项目申报,单独申报的不予受理。

5. 各项目申报材料中项目组成员部分请务必填写核心成员名单,申报材料将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相关工作认定的依据。




附件:

1. 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2. 通用设备目录及购置标准




医学实验中心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