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汤挺兵发布时间:2024-04-15浏览次数:11

各实验室

根据《丽水学院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丽〔2024〕21号)的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排

1)检查时间

1.医学院实验室自查(2024年4月16-19日)

2.学校检查(2024年4月22日-24日)

2)检查要求

1.二级单位要排查到每间实验室,做到所有点位无死角、全部要素无遗漏。

2.对排查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要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将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成势之前。

3)检查内容

1.参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对各实验室安全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隐患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2.重点检查内容

1)消防管理: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压力指针位置正常),安全销(拉针)是否正常,灭火器检查卡是否按规定填写,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规等情况。

2)危化品管理:危化品数量是否超标,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有无双人双锁以及记录实时动态台账(每次出入库、取用管控类试剂后须记录该类试剂的剩余总量)。

3)生物安全管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存放是否符合规范、实验使用、销毁是否按规定做好记录。

4)环境卫生管理:实验室环境卫生是否清洁整理,物品摆放是否整齐规范有序。

二、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为确保“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落实期间实验室相关工作,根据学校有关安全工作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实验室安全

2.假期间需要开放的实验室,相关责任教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场,同时要加强实验过程的监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3.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风等安全防范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4.加强仪器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不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切断电源,归类存放,不能断电的设备,要有专人值班和管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

5.各单位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可向保卫处提交书面报告要求对重点地段实验室、实验室重点部位等加强巡视。

三、材料报送:

1.请各实验室将《丽水学院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附件1)于4月19日下午下班前交实验中心汇总,待盖章好的纸质稿统一送行政楼108办公室。

2.《丽水学院2024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值班表》(附件2)于4月29日下午下班前电子稿通过钉钉发送至刘丹处。

  

附件:1.丽水学院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

2.丽水学院2024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值班表

医学实验中心

2024年4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