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实验中心:
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及2024年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关于做好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4年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24〕1号)及《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浙实发〔2024〕2号)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往年项目结题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4年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24〕1号),项目结题、延期结题采用网上填报结题报告或延期申请、系统导出打印的形式,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研读通知,于2024年4月3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导出打印、签字等工作,纸质稿一式两份报送行政楼110室何潇逸处。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不能按要求结题将影响学校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实验室工作分会规定:2024年未按时完成项目研究而延期一年结题的项目数≥该单位当年立项数50%的,2025年所在学校项目申报数减少1项;2024年有被终止项目研究的,所在学校取消2025年申报资格)。
二、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1.申报数量
每个二级学院限报2项。本年度学校评审后共向省高教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推荐2项。
2.申报对象
为支持我校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2024年度项目限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申报,包括实验室主任、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从事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其他人员,专任教师原则上不予申报。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项,凡承担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未结题或近三年有被终止研究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予受理。
3.申报要求和材料报送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认真研读《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浙实发〔2024〕2号),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交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填写《2024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稿统一发送至何潇逸钉钉,《汇总表》还需提交纸质稿,送行政楼110室。所有材料于2024年4月22日17:00前提交,请各二级学院注意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经评审推荐的项目负责人登录实验室分工会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打印工作。
联系人: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何潇逸。
附件:
1. 关于做好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4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2.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3. 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
4. 2024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