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将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运行,请各二级单位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将组织人员对全校实验室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二级单位自查自纠(2月24日—2月27日)
2.学校现场检查(2月28日—2月29日)
二、检查范围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全校实验室及相关实验场所的实验室日常管理、环境卫生情况、消防管理、危化品管理、生物安全、电子电器设备等方面内容。
三、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参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
2.重点检查内容:
(1)环境卫生管理:实验室环境卫生是否清洁整理,物品摆放是否整齐规范有序。
(2)消防管理: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压力指针位置正常),安全销(拉针)是否正常,瓶身有无破损、腐蚀,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等。
(3)危化品管理:危化品数量是否超标,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有无双人双锁以及记录实时动态台账(每次出入库、取用管控类试剂后须记录该类试剂的剩余总量)。
(4)生物安全管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存放是否符合规范、实验使用、销毁是否按规定做好记录。
(5)电子电器设备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开启前,按相关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
附件: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