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丽水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丽学院办〔2022〕97号)文件要求,为加强资源共享、规范管理、方便快捷、提高效益,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将于2024年1月11日起全面启用线上预约使用和费用结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内教师学生通过信息门户统一身份认证进入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进行线上平台预约使用和费用结算。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校内用户)丽水学院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预约和费用结算操作说明。
二、校外用户通过注册用户审批后登录进入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进行线上平台预约使用和费用结算。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校外用户)丽水学院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预约和费用结算操作说明。
三、正常课程教学安排使用大型仪器设备,根据开学初课程计划导入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不收取费用;临时的课程教学,教师通过所在单位及仪器管理员所在单位审批后,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的课程教学模块预约并上传使用申请表及材料,申请表见附件3:丽水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临时课程教学)使用申请表。
四、各单位仪器管理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大仪开放管理。其中机时预约的使用者需先获得仪器设备管理员许可,方可使用仪器设备;样次预约的使用者需按照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要求进行送样。仪器管理员登录进入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仪器管理员)丽水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仪器管理员操作说明。
五、为顺利推进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学校设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以资助学校青年教师的科研和教学实验工作,经教师本人申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审核,根据学校经费额度划拨情况,确定《胞内谷氨酰胺积累增强肺炎链球菌氨基酸饥饿状态存活的机制研究》等50个项目为2024年度丽水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项目予以资助,每人资助金额4000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5:关于公布2024年度丽水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曾智浩、林素仙
电话:2271196、2273102 办公室:行政楼1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