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汤挺兵发布时间:2026-04-23浏览次数:10

二级单位:

“五一” 劳动节将至,为深入贯彻教育部 2026 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教育厅近期校园安全工作提示单要求,切实筑牢假期实验室安全防线,确保学校假期安全稳定请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有关安全工作规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二级单位自查(20264月24日—4月27日)

2.学校检查(2026年4月28—4月29日)

二、检查要求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1),对各实验室安全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隐患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三、检查内容

1)消防管理:全面排查实验室的规范用电情况、烟感报警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和运行情况,对安装和维护不到位、损坏失效的,要及时发现、立即整改、闭环销号,确保及时预警、有效发挥作用,切实提升火灾早期预警能力。

2)环境卫生管理:实验室环境卫生是否清洁整理,物品摆放是否整齐规范有序。

3)气瓶管理:使用状态及使用记录是否正确,气瓶附件是否齐全,气瓶是否固定、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气瓶是否存在混放,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张贴。

4)危化品管理:危化品数量是否超标,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有无双人双锁以及记录实时动态台账(每次出入库、取用管控类试剂后须记录该类试剂的剩余总量)。

5)生物安全管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存放是否符合规范、实验使用、销毁是否按规定做好记录。

6)电子电器设备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开启前,按相关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

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为确保“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落实期间实验室相关工作,根据学校有关安全工作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实验室安全

2.假期间需要开放的实验室,相关责任教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场,同时要加强实验过程的监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3.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风等安全防范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4.加强仪器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不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切断电源,归类存放,不能断电的设备,要有专人值班和管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

5.二级单位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可向保卫处提交书面报告要求对重点地段实验室、实验室重点部位等加强巡视。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将《丽水学院实验室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专项检查自查表》《丽水学院2026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值班表》于4月29日下午下班前电子稿通过钉钉发送至刘丹处。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2.丽水学院实验室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专项检查自查表

3.丽水学院2026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值班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64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