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本学期已临近结束,为确保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严格落实实验室相关工作,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丽水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丽水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的要求,现将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确保实验室安全。各实验室放假前要组织大扫除,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实验室内不得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1.二级单位自查(1月16日—1月22日)
2.学校检查(1月23日)
3.检查内容
(1)环境卫生管理:实验室环境卫生是否清洁整理,物品摆放是否整齐规范有序。
(2)气瓶管理:使用状态及使用记录是否正确,气瓶附件是否齐全,气瓶是否固定、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气瓶是否存在混放,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张贴。
(3)危化品管理:危化品数量是否超标,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有无双人双锁以及记录实时动态台账(每次出入库、取用管控类试剂后须记录该类试剂的剩余总量)。
(4)消防管理:灭火器、灭火毯的检查记录卡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等。
(5)生物安全管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存放是否符合规范、实验使用、销毁是否按规定做好记录。
(6)意识形态管理:实验室的宣传栏、标识等是否积极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风气内容。
二、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申请工作
对寒假期间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室,由使用者(项目负责人)于1月23日前统一进入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实验室房间管理员通过后,再经实验室中心主任进行审核与汇总,未提前申请预约的实验室,一律不得开放使用。实验室开放管理平台预约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三、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安排,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使用期间相关责任教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场,同时要加强使用过程的监管,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实验室安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寒假期间未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各二级学院放假前做好安全检查后贴上封条。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抽查。
四、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实验仪器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查维修工作,及时排除各种故障及安全隐患;认真开展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保养等工作,以确保下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单位于1月23日下午下班前提交附件2:《丽水学院2026年寒假期间开放实验室申请汇总表》和附件3:《丽水学院2026年寒假实验室值班表》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行政楼108室办公室,电子稿通过钉钉报送刘丹处。
附件:1.丽水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平台预约操作说明
2.丽水学院2026年寒假期间开放实验室申请汇总表
3.丽水学院2026年寒假实验室值班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