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汤挺兵发布时间:2025-04-24浏览次数:10

各实验室

  “五一”劳动节将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2号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障假期学校实验室安全,请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有关安全工作规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二级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各实验室放假前要组织大扫除,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实验室内不得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二、检查要求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对各实验室安全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隐患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1.二级单位自查(20254月24日-4月27日)

2.学校检查(2025年4月28日)

1)检查要求

1.二级单位要排查到每间实验室,做到所有点位无死角、全部要素无遗漏。

2.对排查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要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将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成势之前。

2)检查内容

1)环境卫生管理:实验室环境卫生是否清洁整理,物品摆放是否整齐规范有序。

2)气瓶管理:使用状态及使用记录是否正确,气瓶附件是否齐全,气瓶是否固定、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气瓶是否存在混放,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张贴。

3)危化品管理:危化品数量是否超标,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有无双人双锁以及记录实时动态台账(每次出入库、取用管控类试剂后须记录该类试剂的剩余总量)。

4)消防管理:灭火器、灭火毯的检查记录卡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等。

5)生物安全管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存放是否符合规范、实验使用、销毁是否按规定做好记录。

6)电子电器设备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开启前,按相关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

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为确保“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落实期间实验室相关工作,根据学校有关安全工作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实验室安全

2.假期间需要开放的实验室,相关责任教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场,同时要加强实验过程的监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3.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风等安全防范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4.加强仪器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不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切断电源,归类存放,不能断电的设备,要有专人值班和管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

5.二级单位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可向保卫处提交书面报告要求对重点地段实验室、实验室重点部位等加强巡视。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将《丽水学院2025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值班表》于4月29日下午下班前电子稿通过钉钉发送至刘丹处。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2.丽水学院2025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值班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54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