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秋季开学校园安全“四个一”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将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保障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运行,认真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及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工作,消除风险隐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医学院实验室自查(8月31日至9月5日)
2.学校现场检查(9月6日)
二、检查范围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全校实验室及相关实验场所的实验室日常管理、环境卫生情况、消防管理、危化品管理、生物安全、电子电器设备等方面内容。
三、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见附件1)。
2.重点检查内容:
(1)环境卫生管理:实验室环境卫生是否清洁整理,物品摆放是否整齐规范有序。
(2)消防管理: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压力指针位置正常),安全销(拉针)是否正常,瓶身有无破损、腐蚀,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等。
(3)危化品管理:危化品数量是否超标,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有无双人双锁以及记录实时动态台账(每次出入库、取用管控类试剂后须记录该类试剂的剩余总量)。
(4)生物安全管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存放是否符合规范、实验使用、销毁是否按规定做好记录。
(5)电子电器设备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开启前,按相关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
四、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
根据《丽水学院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各二级单位清理上学期和暑期留存在实验室内的危险废弃物,于9月30日前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统一送到生态学院废弃物暂存柜,联系人:唐世刚老师(688810)。生物实验废弃物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收集后,送到医务室集中转运。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2.丽水学院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医学实验中心
2024年8月30日